心理咨询原则

发布时间:2017-09-11浏览次数:161

1、保密性原则。

心理咨询教师应保守来访者的内心秘密,妥善保管咨询档案,在未征得来访者的同意的情况下,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来访者的隐私。

2、时限性原则。

心理咨询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(初次咨询时间可以适当延长),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或间隔。

3、来访者自愿的原则。 

到心理咨询室求助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,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。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,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心理咨询教师寻求心理援助的人,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。

4、中立原则。

心理咨询教师在心理咨询的过程中应始终保持不偏不倚的立场,避免将私人情感、利益夹杂进去,确保心理咨询的客观与公正。

5、理解性原则。

心理咨询教师对来访者的语言、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,不得以道德的眼光批判对错。

6、重大决定延期原则。

当来访者的情绪不稳定时,应规劝其不要轻易做出诸如退学、转学等重大决定,以免后悔或者反悔。心理咨询教师应在心理咨询开始时予以告知。